【轉知】ICOPE實務操作課程,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招募資深人員參與種子講師與助教培訓課程(北部場)。

一、依據113年5月28日國健慢病字第113066044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儲備各縣市ICOPE實務操作課程之講師與助教,國健署委託高雄醫學大學辦理旨揭培訓課程,前已於113年5月4日辦理第1場次(南部場),考量縣市尚有人員培訓需求,增辦第2場次(北部場),本場次簡章詳如附件,完成旨揭課程者,得擔任ICOPE實務操作課程之講師或助教,效期調整為3年。
(一)講師: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。
1、具專科醫師資格且曾參與ICOPE相關計畫。
2、具醫事人員資格且曾參與ICOPE相關計畫達3年以上。
(二)助教:具醫事人員資格,且實作ICOPE評估服務經驗達2年以上。
三、助教由第1場次(南部場)已報名但未成功錄取者優先填報完成,目前尚餘1個講師名額。
四、考量講師已具專業背景知識,講座課程(上午9時至12時)得自行選修,分組演練、測驗與回饋(下午1時至4時30分)為必修。如非必要,建議講師仍應全程參與本課程。
五、課程報名與測驗採google表單回覆,為利核對身分,報名與測驗使用之E-mail帳號需一致。
六、課程名額有限,報名人數如逾上限,國健署將考量區域分布等因素選取。
七、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以電話或mail回復本局承辦人邱小姐。
(一)電話:06-6357716分機259。
(二)E-mail:a00746@tncghb.gov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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